国家邮政局8月12日举行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新修订的《集邮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宣贯工作。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苏和指出,要进一步加强集邮市场监管,规范集邮市场秩序,促进集邮市场健康发展。
苏和表示,《办法》的修订实施,是我国邮政行业法制建设取得的又一成果,也是集邮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办法》的修订和施行,对于加强集邮市场监督管理,规范集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集邮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苏和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按照国家邮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办法》宣贯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宣贯力度,增强工作实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办法》颁布施行对于维护集邮爱好者合法权益、规范集邮市场秩序的意义和作用,提高社会对《办法》的熟知程度,扩大《办法》的影响力。要制订具体的学习培训方案,通过各种形式组织邮政市场监管人员、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人员、集邮票品经营者以及邮政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培训。要以国家邮政局为配合《办法》施行而制订的各项配套制度为抓手,认真作好许可、备案、变更和年度报告等各项工作,确保《办法》的贯彻落实。
苏和强调,要有序推进《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一是要抓紧做好现有集邮市场经营主体的许可和备案工作。二是要认真开展日常许可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邮政局制定的集邮市场管理相关配套制度,认真开展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变更、年度报告工作,以及经营集邮票品业务备案、集邮票品展销和拍卖活动备案等工作。三是加强对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要结合本省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办法》,通过许可、备案和年度报告管理,进一步摸清集邮市场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
据了解,我国的集邮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并逐步走向规范。从销售额来看,2009年全国集邮销售额约110亿元,全国共有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62个,经营面积总计约11.48万平方米,集邮票品经营者数量约2713户,从业人员约5854人。此外,全国的集邮网站也为数不少,其中有销售平台的21家。虽然目前集邮市场初具规模,逐步走向规范,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办法》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对集邮市场的管理,明确了经营集邮票品业务实行备案制度,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实行许可制度,并对《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提出了经营集邮票品的资质要求以及备案、许可和年度报告的申请审核程序。这些规定为规范集邮市场秩序,促进集邮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新修订的《集邮市场管理办法》已由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6号令颁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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