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创资讯”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卓创资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3,429,643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61%,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2,999,943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1%(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4月26日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429,700股普通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7161%减少至4.99991%(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12-2032 华谊兄弟公司 版权所有ICP备69641284号-3 XML